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培育入庫指引
基本信息
事項類型 | 公共服務事項 | 實施機構 | 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 | 承諾辦結時限 | 60 (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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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對象 | 具備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條件的企業 | 服務事項編碼 | 44030000000059071685X1001000374003 | ||
辦件類型 | 承諾件 | 物理快遞 | 支持物流快遞 | 結果樣本 | 高新技術企業證書.jpg |
結果名稱 | 關于下達深圳市XXXX年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第X批資助資金的通知、關于公布20XX年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第X批入庫企業名單的通知 | ||||
數量限制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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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詢電話 | 0755-88101105、0755-88127569 | 監督電話 | 0755-12345 | ||
窗口辦理信息 | 深圳市福田區市民中心行政服務大廳西廳18-28號窗口 |
辦理地點:深圳市福田區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區行政服務大廳西廳18-28窗口 |
網上辦理流程

1.申請
申請人登陸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網址:https://apply.szsti.gov.cn/)向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提出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申請,上傳電子材料。
2.受理
申請人在網上提交申報材料后,向市行政服務大廳綜合窗口提交(或選擇快遞物流的方式)紙質材料,接件受理人員當場與網上電子材料審核無誤后予以正式受理,出具《受理回執》。
3.審核
受理后,窗口通知市科技創新委員會高新技術產業化處領取申請材料。市科技創新委員會組織書面核查(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不計入辦理時限);市科技創新委員會計劃財務處組織專家評審(專家評審在75個工作日內完成,不計入辦理時限);市科技創新委員會高新技術產業化處在10個工作日內擬定認定名單,經分管委領導于5個工作日內審核后,提交委主任辦公會在10個工作日內審議;市財政委員會在20個工作日內對市科技創新委員會主任辦公會審定的資助方案提出復核意見。
4、審批
市科技創新委員會高新技術產業化處決定人員在所有審查環節完成后5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查決定
5、辦結
符合審批條件的,在市科技創新委員會政府網站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或者異議已處理的,市科技創新委員會會同市財政委員會聯合公布認定名單,市科技主管部門和市財政主管部門頒發《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證書》。不予通過的,出具《不予認定通知書》
6、送達
申請人按約定的方式到市行政服務大廳綜合窗口領取《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證書》。
窗口辦理流程

1.申請
申請人登錄科技業務管理系統(網址:https://apply.szsti.gov.cn/)在線填報申請書,通過該系統打印申請書紙質材料,連同相關申請材料一并向市行政服務大廳綜合窗口提交(或選擇快遞物流的方式)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計劃資助的申請。
注:企業在申請前需先登錄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業務申請->市科技創新委->科技政策->項目登記)進行研發項目登記。
2.受理
接件受理人員核驗申請材料,當場作出受理決定;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并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執》;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的,接件受理人員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申請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當場更正的,退回當場更正后予以受理,無法當場更正的,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
3.審查
受理后,窗口通知市科技創新委員會高新技術產業化處領取申請材料。市科技創新委員會組織書面審查(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不計入辦理時限);市科技創新委員會計劃財務處組織專家評審(專家評審在75個工作日內完成,不計入辦理時限);市科技創新委員會高新技術產業化處在20個工作日內組織項目答辯。市科技創新委員會高新技術產業化處在10個工作日內擬定資助方案,經分管委領導于5個工作日內審核后,提交委主任辦公會在10個工作日內審議。市科技創新委員會高新技術產業化處決定人員在所有審查環節完成后5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查決定;符合審批條件的,在市科技創新委員會政府網站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10日,公示期滿無異議或者異議已處理的,市科技創新委員會出具同意資助的《關于下達科技計劃資助項目的通知》;不予通過的,出具不同意資助的《關于下達科技計劃資助項目的通知》;不予通過的,出具《不予立項通知書》;審查過程,發現材料需補正的2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提出補正要求,出具《申請材料補正告知書》,申請人按要求補正后重新受理審查。
4、辦結
符合審批條件的,在市科技創新委員會政府網站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10日,公示期滿無異議或者異議已處理的,市科技創新委員會出具同意資助的《關于下達科技計劃資助項目的通知》
5.送達辦理結果
申請人按約定的方式選擇快遞物流或自行在申報系統打印《關于下達科技計劃資助項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