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及好處
什么是高新技術企業
高新技術企業是指通過科學技術或者科學發明在新領域中的發展,或者在原有領域中革新似的運作。在界定高新技術產業范圍的基礎上,對于高新技術企業的概念問題可以從2016
年國家修訂印發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來加以界定。因此,在我國,高新技術企業一般是指在國家頒布的《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范圍內,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形成企業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并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的居民企業,是知識密集、技術密集的經濟實體。
成為高企的好處
a.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自認定當年和第二年2年內,按其繳納企業所得稅形成深圳地方財力部分50%予以研發資助;
b.企業自行開發并達到國內先進水平、具有重大推廣應用價值的重點純軟件產品,年銷售額達到1000萬元以上的,對該產品新增增值稅形成地方財力部分,3年內市財政予以研發資助;
c.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d.享受深圳市人才安居(深圳高層次人才可以申請購房補貼)。深圳市補貼金額為:40萬。龍華新區配套100%,寶安區配套20%,光明新區配套補貼15萬;
e.保障創新型產業用房優先納入近期建設規劃年度實施計劃和年度土地利用計劃,在每年新增工業用地中,高新技術產業用地所占比例不低于60%;
f.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員工調戶口比非深高企業占優。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
根據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016年3月聯合發布了修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及《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標準如下:
(1)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2)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3)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4)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a.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b.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c.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8)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