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高新企業認定需要多少知識產權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需要多少項知識產權呢?原則上,高新評分規則要求,Ⅰ類知識產權1項及以上,Ⅱ類知識產權5項及以上可在數量上達到最高檔評分。那么,I類是什么?II類又是什么?
Ⅰ類知識產權包含:發明 (含國防專利)、植物新品種、國家級農作物品種、國家新藥、國家一級中藥保護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這類知識產權普遍獲取時間較長,但在申請評分上價值也更大。
Ⅱ類:實用新型、外觀設計、軟件著作權等,其中商標被明確規定不納入考慮。
以上知識產權必須申請在企業名下,在法人或股東名下的不能使用;同一個知識產權有多個權屬人的,只能由一個權屬人在申請時使用,其他企業則不能再用了。
在實際申請過程中,評審專家考核知識產權采用的是定性與定量結合,即考核企業知識產權數量的同時,也會關注知識產權對應技術的先進程度、對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知識產權獲得方式。對同一企業而言,提供和企業主營業務收入有直接關聯,能體現自主研發、銷售或提供服務的知識產權得分更高。
自主研發的知識產權的研發不僅是高新技術企業的申報過程中重要的考核點之一,也是企業核心市場競爭力的表現。對于高新申請當年其他條件都符合但知識產權不足的企業雖然可以走加急程序,但是對應企業成本也會增加3-10倍。一般建議企業可預先籌備,最少提前一年開始申請相關知識產權。
通過這3種方式獲得的知識產權才可以用于高新認定申報:
1、企業自主研發獲得的
2、企業受讓受贈取得
3、通過企業并購、合并等方式獲得的知識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