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專利有何要求
知識產權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中所占的比重很大,企業在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時要充分了解其中知識產權部分的相關事宜。首先要搞清知識產權的范疇,明白Ⅰ類知識產權和Ⅱ類知識產權的區別。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對于知識產權要求:
1、知識產權所有權人,必須是企業自身。有些企業,專利等知識產權的所有權人是發明人、工程師或者企業法人企業老板等,這種情況必須要把專利轉讓、授權給企業本身,才有效。
2、知識產權是企業的核心知識產權,需要跟企業的主營業務密切相關,是企業的核心收入來源。
3、知識產權授權書必須是中國知識產權局頒發授權的。在外國、或者香港、臺灣地區獲得的都不符合條件。
4、知識產權的數量。根據工作指引規定,發明專利數量是一個,其他的都需要6個以上。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中,對企業知識產權情況采用分類評價方式,其中:發明專利(含國防專利)、植物新品種、***農作物品種、***新藥、***一級中藥保護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等按Ⅰ類評價;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軟件著作權等(不含商標)按Ⅱ類評價。與Ⅰ類知識產權來說,Ⅱ類知識產權的含金量小,所以落實到評分機制上就是得分少,且只能使用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