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如何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都說2021年評審從嚴把控
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太太太太太太難了!
那么我們要怎樣做呢?
下面一起來看看吧。
詳情內容往下看
年度審計報告與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中數據不一致
高新申報材料中有近三年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這項材料,我們在實際操作中發現有些企業年審上的數據與納稅申報表不一致,尤其是A104000(期間費用報表)中的研發費用數據。那么企業在實際填報時應以哪個為準呢?根據實際情況,大多數企業出現此類問題的原因是財稅歸集口徑不一致。
小編建議大家以納稅申報表為準進行填報,并提供解釋說明,闡明不一致原因。
知識產權對主要產品(服務)發揮的核心支撐作用描述不準確
申請材料中新增了知識產權對主要產品(服務)發揮的核心支持作用這一項,但大多數企業在撰寫過程中方向有偏差。
小編建議此項應主要描寫知識產權對產品(服務)在功能性技術性上發揮的作用等。
成果轉化不清晰
在高新申報的整套材料中,最容易出現問題的部分是成果轉化,很多企業沒有辦法做到技術成果與產品(服務)一一對應,那么該如何制作成果轉化呢。
舉個例子
某企業成立2年,有1項知識產權,通過這1項知識產權,轉化出10項產品,那么這個一對多的關系是否構成10項成果轉化?
答案:不能,根據國科《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中明確指出同一科技成果分別在國內外轉化的,或轉化為多個產品、服務、工藝、樣品、樣機等的,只計為一項。
再舉一個例子
某企業成立2年,有10項知識產權,通過這10項知識產權,轉化成1類產品,那么這個多對一的關系是否構成10項成果轉化?
答案:可以,10項知識產權相對應的就是企業的10項科技成果。
結論:在成果轉化中一對多算一項,多對一算多項。
專利權歸屬問題
第一種情況
企業沒有自主知識產權,需要以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注意:已取消以五年獨占許可的形式獲得知識產權。
第二種情況
專利權人除本企業外另有其他企業或個人,需要其他專利權人出具知識產權未使用說明并聲明放棄使用知識產權用于后續高企的申報。
第三種情況
企業的知識產權沒有下證書,如果已經獲得授權通知書并可以提供繳費證明,那么也是可以使用的。
產學研協議內容不明確
高新申報要求企業提供的產學研協議中要有明確的合作課題,很多企業提供的只是一個框架協議,這是不符合要求的,大家一定要注意這一塊。
沒有專門的研發費用輔助賬
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中明確要求高新技術企業要建立研發投入核算體系并編制研發費用輔助賬,很多企業并沒有按照此要求對研發費專門建賬,希望大家在后續的管理中加強此項。
財務問題
許多企業賬務存在歷史遺留問題,在財務管理上沒有重視,數據不準確,賬務混亂,征稅方式存在問題等等,在準備高企材料的時候出現一系列問題,無法在短期內解決。
財務問題是高企申報的客觀因素,小編建議企業要重視財務管理,對企業的健康、有序發展也是至關重要的。
網上附件上傳
很多企業對于在網上應該上傳哪些附件有疑問,小果為大家總結一下:
(1)營業執照
(2)企業知識產權相關材料
(3)企業科研項目相關說明材料
(4)企業科技成果轉化及相關說明材料
(5)研究開發組織管理相關說明材料
(6)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說明材料
(7)企業職工總體情況與科技人員情況說明材料。
(8)企業專項審計報告及審計機構資質證明。
(9)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
(10)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
注:對涉密企業,須將申請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的申報材料做脫密處理,確保涉密信息安全,事實上,高企認定失敗的“坑”還有很多,只有提前做好企業各方面的規劃,并進行合理性調整,才能提高申報的成功率。
而且高新申報評審不是簡單機械式評審,更多是對企業發展經營管理多方面綜合的合理性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