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政策有哪些
一、高新技術企業享受的稅收優惠
(一)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規定,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二)延長虧損結轉年限
根據《關于延長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虧損結轉年限的通知》(財稅〔2018〕76號)第一條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當年具備高新技術企業或科技型中小企業資格(以下統稱資格)的企業,其具備資格年度之前5個年度發生的尚未彌補完的虧損,準予結轉以后年度彌補,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10年。
(三)技術轉讓所得企業所得稅減免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四項所稱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是指一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四)研發費用加計扣除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于提高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的通知》(財稅〔2018〕99號)規定,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在上述期間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