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慶辦理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指南
二、申報條件
申報認定企業需符合《扶持辦法》第二章第六條有關要求。企業申報前,可對照《肇慶市高新技術企業評審工作指引》(附件3)提前做好評估。
三、申報程序
(一)網上注冊
登陸肇慶市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點擊“注冊”-“單位注冊”。新注冊單位默認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政務平臺”的登錄賬號,企業注冊時需準確填寫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主管部門”請選擇企業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門,不可選擇肇慶市科學技術局(市直單位除外)。每個企業只能在“政務平臺”注冊一個賬號,巳在原肇慶市科技業務綜合管理系統注冊過的企業無需重新注冊,直接使用原來的用戶名密碼登錄”政務平臺”。企業以前在“政務平臺”注冊過但現在發生工商更名,需在“政務平臺”更名模塊提出申請,由企業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門審核后完成更名。
(二)填寫、提交認定申報材料
企業只在“政務平臺”填報市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資料。
1.填寫完善單位基本信息。企業使用單位管理員賬號登錄”政務平臺”,在“系統管理-單位信息管理”功能菜單下,填寫完善單位的基本信息、單位融資信息等。
2.填寫申請書。在“業務管理—項目申報-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模塊,按要求填寫認定申報信息、逐一上傳附件材料,完成網上填報。
3.填寫企業承諾書(附件1)并簽名蓋章后,在申報系統中作為附件上傳。
(三)現場核查、推薦
各地科技部門需對企業認定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嚴格把關??h級科技部門收到企業申報材料后,需組織人員(至少2名)實地核實企業申報信息,客觀記錄核查中發現的問題,填寫好“肇慶市高新技術企業現場核查表”(附件2),并在政務平臺模塊上傳對應企業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推薦表”。
四、申請材料要求
(一)申請材料內容
申請材料分為網上申請材料、紙質申請材料兩部分:
1.網上申請材料。企業在“政務平臺”上按市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模塊要求填寫相關申請信息及上傳附件材料。
2.紙質申請材料。企業在“政務平臺”的填報材料,在縣級科技管理部門審核推薦后方可打印。申請企業應根據企業實際情況,按以下順序,裝訂紙質申報材料:
(1)企業承諾書。
(2)《肇慶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政務平臺”打印并簽名,加蓋企業公章)。
(3)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相關注冊登記證件。
(4)上一年度1月份、3月份、9月份、12月份共4個月份的個人所得稅繳納人數匯總數截圖或社保繳納人數證明材料(只需匯總數,加蓋企業公章)。本企業科技人員及其工作崗位等。
(5)蓋有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章的2019年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主表和附表)復印件。
(6)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1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含資產負債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現金流量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7)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1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和近1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的專項審計報告。
(8)研究開發活動材料:項目立項報告、中期檢查報告、結題驗收報告等。
(9)有效知識產權材料:知識產權授權證書或授權通知書及繳費收據;國家知識產權局等官方網站上公布的摘要,通過轉讓、受贈、并購取得的知識產權需提供相關主管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 等材料。
(10)科技成果轉化證明材料:成果來源可從專利、技術訣竅、項目立項證明等方面提供證明材料;依照實際情況選擇成果轉化方式;轉化結果可從生產批文、新產品或新技術推廣應用證明、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方面提供材料。
(11)研發組織管理水平材料:研發組織管理制度、研發投入核算體系;研發機構建設及設備設施、開展產學研合作活動;成果轉化的組織實施與激勵獎勵制度、創新創業平臺建立情況;科技人員的培養進修、職工技能培訓、優秀人才引進,及人才績效評價獎勵制度等材料。
(12)出具企業研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的中介機構應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執業證書復印件、全年月職工平均人數、注冊會計師人數等相關證明材料,作為附件附在專項審計報告后。
(二)申請材料編制要求
1.“政務平臺”填報后生成帶水印的《肇慶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并與相關附件材料合訂成冊,各種附件材料分類置于申請書后面。
2.所有紙質申報材料需按規定的順序裝訂,逐頁編制總頁碼,并在每份申報材料內提供材料總目錄和相應的頁碼范圍。
3.紙質申報材料需膠裝,只提供1份正本。
4.紙質申報材料內容須與系統填報內容一致,否則無法進入評審程序。
5.申報材料書脊注明“2020年市級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書—申報企業名稱”
五、其他
(一)申報企業不要輕信各種社會中介的許諾,須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經發現并查實,市高企認定辦將按照《扶持辦法》的相關規定取消其市級高企資格。企業在申報過程中遇到問題可咨詢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