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與加計扣除有什么聯系?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與高新企業認定之間存在著這樣的辯證關系:能加計扣除的企業不一定是高新技術企業,但高新技術企業必然有研發費加計扣除項目。
由于高新企業同時享受加計扣除的優惠,兩者的歸集口徑容易就混淆了。高新技術企業的研發費用范圍一般大于研發費加計扣除的范圍。比如說折舊費,對于建筑物的折舊費不能加計扣除,而高新可以。對于經營租賃費加計扣除只允許用于研發的儀器、設備租賃費,廠房不可以加計,而高新可以。高新研發費用包括裝備調試費用,田間實施費,加計扣除不包括。高新研發費用包括通訊費,加計扣除也不包括。委托研發的,高新包括委托境內外研發,而加計扣除只能是委托境內機構或個人。

其他相關費用高新規定不得超過研究開發總費用的20%,而加計扣除規定是不得超過10%。高新的研發費用口徑不包括職工福利費,補充養老和補充醫療保險,而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可以。對研發人員的定義,高新研發費用只要是企業科技人員都可歸集,加計扣除必須是直接從事研發活動的人員。不過,對科技人員,高新要求累計實際工作時間在183天以上,而加計扣除沒有這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