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申報省級支持防護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用品(具)裝備企業擴大生產資金項目的通知
各鎮(街)工業信息科技局,松山湖產業發展局,各有關企業:
根據《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支持防護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用品(具)裝備企業擴大生產的緊急通知》(粵工信裝備函〔2020〕120號)安排,現組織開展省級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裝備生產企業擴大生產資金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各鎮(街)、園區組織企業登陸“企莞家”平臺(http://im.dg.gov.cn),按照申報指南要求上傳有關申報材料,申報截止日期為2020年6月2日;
二、請各鎮(街)、園區工信部門對項目申報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進行審核,在項目申請表及推薦意見匯總表上出具審核意見并加蓋公章;
三、對通過形式審查的項目,市工信局組織申報企業所在鎮(街)、園區工信部門開展核查,對銷售交付至省內企業的,實行100%全覆蓋實地核查,對銷售交付至省外企業的,按不低于10%的比例采取實地核查或互聯網等多種形式進行抽查,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省級支持防護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用品(具)裝備企業擴大生產資金項目申報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