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取消廣州市萬普紙品有限公司等18家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企業資格的通知
各有關地級以上市科技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審計廳、省公安廳反饋部分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企業疑似存在弄虛作假的線索,按照《廣東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工作實施細則》(粵科函高字〔2016〕1737號)有關規定,經稅務數據比對、地市核查、專家復核,研究決定取消廣州市萬普紙品有限公司等18家企業的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企業資格,相關財政資金收回按有關規定辦理。
省科技廳
2020年6月24日
關于取消廣州市萬普紙品有限公司等18家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企業資格的通知
各有關地級以上市科技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審計廳、省公安廳反饋部分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企業疑似存在弄虛作假的線索,按照《廣東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工作實施細則》(粵科函高字〔2016〕1737號)有關規定,經稅務數據比對、地市核查、專家復核,研究決定取消廣州市萬普紙品有限公司等18家企業的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企業資格,相關財政資金收回按有關規定辦理。
省科技廳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