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科學技術局關于2017—2019年廣州市加快生物醫藥產業發展若干規定相關獎勵性補助申報工作的補充通知
各有關單位:
2020年1月8日,我局發布了《2017—2019年廣州市加快生物醫藥產業發展若干規定相關獎勵性補助申報指南的通知》(以下稱申報指南),為保障后續申報評審核實等工作的順利完成,現就有關事項補充通知如下:
一、申報材料情況及相關說明
本次通知對象為此前已完成申報的相關單位,申報材料報送要求如下:
(一)已申報類別一(新藥臨床研究獎勵性補助)的申報單位在市科技業務陽光政務平臺打印原申報書及附件材料,并按相應要求簽字蓋章齊全,同時須補充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掃描件(電子版)及相應紙質材料(非原件的需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及騎縫章):
1.申辦者與第一例受試者入組的研究單位簽署的臨床試驗合同與倫理批件復印件、倫理申請表。
2.試驗受試者篩選入組表。
3.臨床試驗分中心小結(須加蓋醫院公章)。
4.第1例受試者簽署的知情同意書(可脫敏處理)。
5.若申報材料中出現藥物臨床試驗批件轉讓情形的,須再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與藥物臨床試驗批件相符的轉讓合同(需為轉讓方與受讓方之間簽訂),且提供已向藥監部門備案的證明;
(2)提供受讓方支付給轉讓方的費用支付發票;
(3)提供受讓方與臨床試驗機構簽訂的臨床試驗合同。
6.若已獲得批件3年內未開展試驗,需提供國家藥監局認可繼續開展試驗文件。
(二)已申報類別四(生物醫藥研發服務獎勵性補助)的申報單位在市科技業務陽光政務平臺打印原申報書及附件材料,并按相應要求簽字蓋章齊全,同時須補充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掃描件(電子版)及紙質材料(非原件的需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及騎縫章):
生物醫藥研發服務獎勵性補助專項審計報告,專項審計報告須按年份分別列表披露以下信息:合同名稱、合同簽訂時間、委托單位名稱、委托單位注冊地址、技術合同登記編號、委托服務內容、對外服務收入、發票號、發票金額、發票日期。
(三)已申報類別二(醫療器械產品注冊獎勵性補助)、類別三(機構獲得相關認證獎勵性補助)的申報單位僅須在陽光政務平臺打印原申報書及附件材料(非原件的需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及騎縫章),并按相應要求簽字蓋章齊全。
二、申報流程
本次通知對象為此前已完成申報的相關單位,市科技業務陽光政務平臺將不再退回原申報材料,申報單位僅需按上述材料要求報送紙質材料至組織單位,其中類別一、類別四還須同時將補充材料的原件掃描件(電子版)發送至指定郵箱:kcwsjc@gz.gov.cn,接收電子材料的截止時間為2020年7月23日17時(與組織單位提交至受理窗口截止時間一致)。
三、申報時間
申報單位報送紙質材料(一式一份)至組織單位的截止時間為2020年7月16日17時(通知發布后20個工作日),組織單位統一簽章后報送紙質材料至廣州市科技項目評審中心受理窗口(廣州市越秀區淘金街4號1樓)的截止時間為2020年7月23日17時(申報單位截止時間后5個工作日)。各區科技主管部門受理點及受理窗口聯系方式見附件。
四、注意事項
(一)本專題前期受疫情影響,書面紙質材料受理時間進行了延期,現按上述紙質材料(含補充材料電子版)報送時間要求統一報送。
(二)后續審核等工作將以本次通知受理的紙質材料為準,此前類別一、類別四已遞交紙質材料(申報書及附件)的,還需按上述要求報送補充材料的原件掃描件(電子版)及其紙質材料(可直接提交至評審中心);此前類別二、類別三已遞交紙質材料的,無需再次報送。
(三)申報單位須按本次通知要求準備并按時限提交申報紙質材料及電子材料,請合理安排材料提交時間,逾期將不予受理,影響獲得相關補助等后果由申報單位自行承擔。
(四)申報單位按相關規定準備申報材料,并自行承擔包括知識產權糾紛等在內的潛在風險。
五、聯系方式
農村和社會發展科技處,聯系人:夏萬志、秦姣。
聯系電話:83124147、83124046。
廣州市科學技術局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