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省級2024年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專項資金(綠色循環發展)項目入庫儲備工作的通知
各鎮街(園區)工信部門,有關企業:
根據《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2024年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專項資金(綠色循環發展)項目入庫儲備工作的通知》(粵工信節能函〔2023〕5號)的要求,為做好項目入庫儲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至2023年5月10日,符合條件的企業按照申報指南(詳見附件)準備和提交申請報告等資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報范圍
(一)本次入庫項目支持范圍具體包括:1.工業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項目;2.粵港清潔生產伙伴項目等2類項目。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申報和不予入庫資助:?1.違規多頭申報的,或該項目已獲得省級相同類型財政資金支持的;2.申報資料不完整、弄虛作假的;3.近年來存在項目驗收不合格、績效評價差、會計信息不實的;4.有違法違紀違規等不良記錄的;5.已獲得省級綠色循環發展與節能降耗相關專項資金支持但未按規定完工驗收的;6.項目申報至公示期滿環保信用評價為“環保不良企業”的企業、“信用中國(廣東)”網站(https://credit.gd.gov.cn)受懲戒的黑名單企業。
(三)各類項目的具體申報條件、申報要求、申報程序和申報資料等詳見附件。
三、其他說明
(一)無論項目最終是否獲得資助,申報企業均需要對所提交的項目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并嚴格按照申報指南以及項目申報書的規定內容,完成有關工作任務,自覺接受省、市級工信部門,以及其它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如有違法違規行為,按國家、省和市有關政策及法律法規執行。同一申報主體同一年度原則上只能申報一個項目。
(二)申報工業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項目的,申報材料應統一使用A4規格紙打印,按順序編制目錄、頁碼,膠裝裝訂成冊(請勿使用非紙類封皮和夾套、金屬裝訂),裝訂成冊的資料(一式3份,含電子版)務必在封面、內頁(要求蓋章處)和騎縫處加蓋企業公章,并送到企業所屬鎮街(園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在申報材料的承諾書位置加蓋初步意見和公章,在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專項資金管理系統http:///210.76.80.141和粵財扶助系統https://czbt.czt.gd.gov.cn/#/home完成相關申報工作(兩個系統都要申報)。
申報粵港清潔生產項目的,申報資料經企業蓋章掃描后在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專項資金管理系統http:///210.76.80.141和粵財扶助系統https://czbt.czt.gd.gov.cn/#/home完成相關申報工作(兩個系統都要申報),待審核后等通知上交申報資料(一式兩份,并提供蓋章掃描電子版光盤送到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工業節能與民爆科),該平臺使用過程中遇到技術問題請直接撥打平臺技術咨詢電話協助解決(020-37162810)。
附件:2024年度省級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專項資金(綠色循環發展)項目(東莞市)申報指南
附件:2024年度省級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專項資金(綠色循環發展)項目(東莞市)申報指南.doc
東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29日
(聯系人:樊欣怡,電話:22239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