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發布2019年廣州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補貼資金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
各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各有關企業:
根據《廣州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補貼資金管理辦法》(穗工信規字〔2018〕3號),參照《關于做好廣東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地方財政補貼工作的通知》(粵發改產業函〔2018〕518號),現組織開展2019年廣州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補貼資金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金支持的對象
本次財政資金對廣州市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期間建成投運的非個人自用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項目進行補貼。
二、項目申報的基礎性要求
(一)各申報單位應確保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堅決杜絕任何弄虛作假行為。一經發現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其申報資格。
(二)已獲得過國家級、省級、市級財政補貼的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不得重復申報。
三、申報流程
按照《廣州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補貼資金管理辦法》的要求,申報材料由各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負責受理,會同區財政部門審核后向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推薦。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組織核實、公示等程序后,下達項目補助資金。
(一)項目申報單位應嚴格按照申報指南提交申報材料,并對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負責。申報指南電子版可以在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網站(http://gxj.gz.gov.cn/或http://www.gzii.gov.cn/)下載。
(二)項目申報須通過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管理系統(http://shenbao.gzii.gov.cn/,技術支持電話:020-83757009、83757014,技術支持QQ客服:1428954896)進行網上申報。
(三)申報自8月16日開始,各區工信部門在9月10日前將推薦函及紙質申報材料報送市工信局。
申報具體流程如下:(詳見附件2、3)
1.企業申報流程:(8月16日-9月3日)
(1)注冊:申報單位進入項目申報系統注冊企業管理員賬號并申請企業實名認證,完善本單位信息,點擊“申報人管理”創建本單位項目申報人。已注冊申報系統的單位可用原賬號登錄,無需重復注冊。
(2)填報:由項目申報人賬號登錄填報項目內容,提交企業管理員審核。
(3)網上提交:待區業務主管部門審核通過企業實名認證后,企業管理員可合理安排時間將項目申報材料提交系統受理,進入區業務主管部門初審。
申報系統于8月16日9:00開放申報,申報單位須在8月30日17:00前完成項目網上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4)紙質件提交:企業按區初審意見修改完善后,將區審核通過的項目(帶水印)導出打印一式兩份,須在9月3日前蓋章報送至各區工信部門。
(5)至項目書面核查環節,申報單位在接到核查機構補充客觀佐證材料的通知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須將材料提交給核查機構,逾期未提交視為自動放棄申報。
2.區工信部門工作流程:(8月16日-9月10日)
(1)申報系統8月16日開放至9月10日,區工信部門即可對企業實名認證、申報資料進行審核,通知通過審核的企業打印紙質材料。若需退回企業修改、補充的項目材料,須在9月3日前完成企業申報資料修改提交、打印報送,區級審核、項目紙質材料收集等全部工作。
(2)各區工信部門會同區財政部門審核后,在9月10日前正式行文推薦至市工信局,帶水印的紙質件和電子版材料直接交市工信局電力管理處。并將行文推薦的項目在系統中完成推薦,將書面推薦文件掃描上傳。
附件:1.2019年廣州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補貼資金項目申報指南.doc
2.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申報系統_區用戶系統操作手冊.doc
3.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申報系統_企業用戶操作手冊.doc
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19年8月13日
(聯系人:李敏,電話:83510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