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總收入和高新技術產品的收入?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在稅收和政策扶持力度上非常大,然而很多企業在初次認定通過后,不知道如何去管理,3年過后,重新認定的多數企業未能重視管理維護而導致企業重新認定無法通過。今日,小編為大家整理:
如何界定總收入和高新技術產品的收入?
那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中,如何界定總收入和高新技術產品的收入?
- 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是指企業通過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取得的產品(服務)收入與技術性收入的總和。對企業取得上述收入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應屬于《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其中,技術性收入包括:
(1)技術轉讓收入:指企業技術創新成果通過技術貿易、技術轉讓所獲得的收入;
(2)技術服務收入:指企業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數據系統等為社會和本企業外的用戶提供技術資料、技術咨詢與市場評估、工程技術項目設計、數據處理、測試分析及其他類型的服務所獲得的收入;
(3)接受委托研究開發收入:指企業承擔社會各方面委托研究開發、中間試驗及新產品開發所獲得的收入。
企業應正確計算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由具有資質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關條件的中介機構進行專項審計或鑒證。
- 總收入是指收入總額減去不征稅收入。
收入總額與不征稅收入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計算。
政策來源
《科技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國科發火〔2016〕195號)附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規定:
三、認定條件
(四)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比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比是指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與同期總收入的比值。
小編提醒2019年準備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老板們:要開始準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