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門市高企認定獎勵政策
廣東省江門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資助政策:
(一)對2016年1月1日后初次通過高企認定的企業,一次性給予30萬元補助。
(二)對2016年1月1日后重新通過高企認定的企業(2008年以來曾經通過高企認定的),一次性給予10萬元補助。
(三)對2016年1月1日后從省內其他地市整體遷移(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所述)到我市,并能按照我國現行科技統計報表制度要求真實準確報送本單位R&D經費投入情況的高新技術企業,按照企業遷入當年起連續三年的平均財政貢獻量(參考企業實際繳納入庫的企業所得稅額+增值稅額)的50%給予補助,單個企業補助金額不低于10萬元,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四)對于符合以下條件的中介服務機構,在2016年1月1日后,每服務1家企業初次通過高企認定,給予1萬元獎勵。每家機構最高獎勵不超過10萬元。中介服務機構應符合以下條件:
1、已在市科技局備案。
2、為企業提供高企認定咨詢、高企申報材料制作咨詢的中介服務機構(不包括僅提供審計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