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廣東各地高新技術產品認定補貼
一、申報條件
1.凡在廣東省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生產的產品及其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國科發火〔2016〕32號文)規定的范圍,或產品屬于《中國高新技術產品目錄(2006年)》、《中國高新技術產品出口目錄(2006年)》、《鼓勵進口技術和產品目錄(2017年版)》均可申報。
2.申報的產品應經過國家授權部門的認定或經市場檢驗并得到認可的新產品。
3.申報產品要求有知識產權,產品技術成熟、市場潛力大,有較好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符合可持續發展的要求。
4.產品及其生產過程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安全和環境保護的要求。
二、認定補貼
省內部分地市及區有相應的補貼:
廣州市:天河區對上一年度工業企業獲得高新技術產品認定證書的產品,每種產品給予3萬元的一次性支持。
珠海市:高新區、橫琴區、金灣區都是1000元/項,萬山區5000元/項,保稅區1000元/項。
東莞市:虎門鎮、長安鎮、厚街鎮是3000元/項,道滘鎮2萬元/項。
佛山市:南海區和順德區是1000元/項。
中山市:市級3000元/項,南區和東區是1000元/項,西區按照市級1:1配套。
肇慶市:市級1萬元/項,高新區5000元/項,四會市5萬元/項,廣寧縣1000元/項。
江門市:高新江海區1000元/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