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加急應當以紙件形式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商標注冊申請快速審查請求書;中央和國家機關相關部門、省級人民政府或其辦公廳出具的對快速審查請求的推薦意見;或者省級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出具的對快速審查請求理由及相關材料真實性的審核意見等。

《商標注冊申請快速審查辦法(試行)》第四條
請求快速審查商標注冊的申請,應當以紙件形式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以下材料:
(一)商標注冊申請快速審查請求書;
(二)符合本辦法第二條規定的相關材料;
(三)中央和國家機關相關部門、省級人民政府或其辦公廳出具的對快速審查請求的推薦意見;或者省級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出具的對快速審查請求理由及相關材料真實性的審核意見。